撰文:祝维沙 引言:条例发布后的市场反馈 香港稳定币条例发布后,我发表了《当前发行港币稳定币的方法需要重构》等四篇文章,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(详见无链网站)。从读者反馈来看,许多人将「香港稳定币」与「港币稳定币」混为一谈,导致对《条例》监管范围和市场定位的理解出现偏差。市场对《条例》下香港稳定币的诸多疑问,也源于未厘清其核心含义。然而使用「香港稳定币」这一笼统术语进行解释时,极易让人存在两种误解: 误以为《条例》仅针对或等同于港币稳定币,是对所有稳定币的统一监管框架(而忽略了其它币种属性)。本文旨在澄清这些概念混淆,并提出建议,以避免进一步误解。 核心区分:香港稳定币不等于港币稳定币 《条例》规管的核心对象是「\*指明稳定币」,涵盖美元稳定币、人民币稳定币、港币稳定币等多种与法定货币挂钩的类型。这意味着《条例》并非专为港币设计,而是适用于多币种的稳定币。然而,使用「香港稳定币」一词进行解释,容易让人误以为这是对所有稳定币的统一监管框架。为避免混淆,在讨论和解释《条例》时,应摒弃笼统的「香港稳定币」说法,代之以精确的「指明稳定币」(指受《条例》规管的稳定币大类)或具体到锚定货币的类型,如「港币稳定币」、「美元稳定币」等。 香港稳定币」作为「指明稳定币」的代称及其风险 「香港稳定币」常被用作「依据《稳定币条例》发行和受监管的稳定币」的简称,即等同于「\*指明稳定币」。然而,这一统称在实际使用中极易导致概念混淆,例如读者可能错误地将美元稳定币的发行要求套用到港币稳定币上。尤其需要警惕的是,《条例》中部分条款(如涉及储备金管理、与香港货币金融体系对接、对本地金融稳定的影响评估等)对「港币稳定币」发行商提出了更高或更特殊的要求,这反映了港币稳定币对香港本地金融稳定的特殊意义。市场参与者必须仔细辨别具体条款的适用对象,避免泛化理解。 提升清晰度:稳定币的系统命名法建议 为提升清晰度,建议采用「国家法币+代号」的标准化命名方式。具体示例包括:美元稳定币:USDT、USDC人民币稳定币:CNYT、CNYC港币稳定币:HKDT、HKDC这种命名法能直观区分不同货币挂钩的稳定币,避免泛化表述带来的困惑。具体命名设计是由发行人(发行商)决定。 厘清边界:数字货币、加密货币与稳定币 需明确相关概念的层级关系:数字货币 (Digital Currency): 泛指以电子形式存在的货币,是最宽泛的上位概念。加密货币 (Cryptocurrency): 是数字货币的子集,特指基于密码学和分布式账本技术(如区块链)创建和运行的数字货币。法币稳定币 (Stablecoin): 是加密货币的子类,其核心设计目标是通过锚定稳定法币维持价格稳定。当然还有其他类型的稳定币。 关键区分点: 央行数字货币(CBDC)和支付宝等属于数字货币,但不是加密货币(因其核心不依赖公链技术或非去中心化),更不属于稳定币。香港《稳定币条例》所规管的「稳定币」,本质上是受特定监管框架约束的、挂钩法币的加密货币。鉴于其货币工具属性而非投资产品特性,稳定币的监管不应简单套用传统的证券发行条例。 港币稳定币的潜在用途与挑战 设计良好的港币稳定币,理论上可作为\*提升跨境支付效率、丰富支付渠道的潜在工具之一,例如通过与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(CIPS)等平台连接,提供 SWIFT 之外的补充或替代选择。然而,实现这一潜力面临严峻挑战:高度依赖生态发展:其实用价值和影响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香港本地加密货币支付、结算及托管生态的成熟度。竞争环境激烈:面临国际稳定币巨头(如 USDC)、其他司法管辖区 CBDC 及改良的传统支付系统的竞争。发展受限的风险:若本地生态未能充分发展,港币稳定币的作用可能受限,其发展轨迹或许类似于 Ripple(瑞波)——后者虽曾拥有可观市值,但在实现其跨境支付愿景方面面临巨大挑战,发展潜力未能充分释放。 结语:澄清概念,把握机遇,应对挑战 香港《稳定币条例》的推出是拥抱金融创新的重要举措,市场对此期待甚高。然而,欲将期待转化为成功实践,需正视当前路径的挑战:规则需贴合市场实践: 若实施细则过于严苛或脱离实际,可能难以吸引优质发行商参与,最终导致产品在功能、效率或用户体验上缺乏竞争力。提升用户接受度:若受监管的港币稳定币相比现有成熟选项(如 USDC、高效银行服务)不具备显著优势或更添麻烦,机构与零售用户的采用率将难以提升。防范长远负面影响:一个\*未能达到预期的稳定币监管框架,不仅浪费宝贵资源和政策窗口期,更可能削弱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及虚拟资产枢纽的竞争力与声誉。 实现这一目标,需要监管机构、业界和学术界更深入地合作,对发行机制、应用场景和风险进行持续的专业打磨。 通过澄清概念并优化发行框架,香港有机会打造更具竞争力的稳定币生态。本文希望为相关讨论提供参考,助力条例的更好实施。
香港稳定币条例引发的概念混淆及其澄清
撰文:祝维沙
引言:条例发布后的市场反馈
香港稳定币条例发布后,我发表了《当前发行港币稳定币的方法需要重构》等四篇文章,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(详见无链网站)。从读者反馈来看,许多人将「香港稳定币」与「港币稳定币」混为一谈,导致对《条例》监管范围和市场定位的理解出现偏差。市场对《条例》下香港稳定币的诸多疑问,也源于未厘清其核心含义。然而使用「香港稳定币」这一笼统术语进行解释时,极易让人存在两种误解:
误以为《条例》仅针对或等同于港币稳定币,
是对所有稳定币的统一监管框架(而忽略了其它币种属性)。本文旨在澄清这些概念混淆,并提出建议,以避免进一步误解。
核心区分:香港稳定币不等于港币稳定币
《条例》规管的核心对象是「*指明稳定币」,涵盖美元稳定币、人民币稳定币、港币稳定币等多种与法定货币挂钩的类型。这意味着《条例》并非专为港币设计,而是适用于多币种的稳定币。然而,使用「香港稳定币」一词进行解释,容易让人误以为这是对所有稳定币的统一监管框架。为避免混淆,在讨论和解释《条例》时,应摒弃笼统的「香港稳定币」说法,代之以精确的「指明稳定币」(指受《条例》规管的稳定币大类)或具体到锚定货币的类型,如「港币稳定币」、「美元稳定币」等。
香港稳定币」作为「指明稳定币」的代称及其风险
「香港稳定币」常被用作「依据《稳定币条例》发行和受监管的稳定币」的简称,即等同于「*指明稳定币」。然而,这一统称在实际使用中极易导致概念混淆,例如读者可能错误地将美元稳定币的发行要求套用到港币稳定币上。尤其需要警惕的是,《条例》中部分条款(如涉及储备金管理、与香港货币金融体系对接、对本地金融稳定的影响评估等)对「港币稳定币」发行商提出了更高或更特殊的要求,这反映了港币稳定币对香港本地金融稳定的特殊意义。市场参与者必须仔细辨别具体条款的适用对象,避免泛化理解。
提升清晰度:稳定币的系统命名法建议
为提升清晰度,建议采用「国家法币+代号」的标准化命名方式。具体示例包括:
美元稳定币:USDT、USDC
人民币稳定币:CNYT、CNYC
港币稳定币:HKDT、HKDC
这种命名法能直观区分不同货币挂钩的稳定币,避免泛化表述带来的困惑。具体命名设计是由发行人(发行商)决定。
厘清边界:数字货币、加密货币与稳定币
需明确相关概念的层级关系:
数字货币 (Digital Currency): 泛指以电子形式存在的货币,是最宽泛的上位概念。
加密货币 (Cryptocurrency): 是数字货币的子集,特指基于密码学和分布式账本技术(如区块链)创建和运行的数字货币。
法币稳定币 (Stablecoin): 是加密货币的子类,其核心设计目标是通过锚定稳定法币维持价格稳定。当然还有其他类型的稳定币。
关键区分点:
央行数字货币(CBDC)和支付宝等属于数字货币,但不是加密货币(因其核心不依赖公链技术或非去中心化),更不属于稳定币。
香港《稳定币条例》所规管的「稳定币」,本质上是受特定监管框架约束的、挂钩法币的加密货币。
鉴于其货币工具属性而非投资产品特性,稳定币的监管不应简单套用传统的证券发行条例。
港币稳定币的潜在用途与挑战
设计良好的港币稳定币,理论上可作为*提升跨境支付效率、丰富支付渠道的潜在工具之一,例如通过与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(CIPS)等平台连接,提供 SWIFT 之外的补充或替代选择。然而,实现这一潜力面临严峻挑战:
高度依赖生态发展:其实用价值和影响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香港本地加密货币支付、结算及托管生态的成熟度。
竞争环境激烈:面临国际稳定币巨头(如 USDC)、其他司法管辖区 CBDC 及改良的传统支付系统的竞争。
发展受限的风险:若本地生态未能充分发展,港币稳定币的作用可能受限,其发展轨迹或许类似于 Ripple(瑞波)——后者虽曾拥有可观市值,但在实现其跨境支付愿景方面面临巨大挑战,发展潜力未能充分释放。
结语:澄清概念,把握机遇,应对挑战
香港《稳定币条例》的推出是拥抱金融创新的重要举措,市场对此期待甚高。然而,欲将期待转化为成功实践,需正视当前路径的挑战:
规则需贴合市场实践: 若实施细则过于严苛或脱离实际,可能难以吸引优质发行商参与,最终导致产品在功能、效率或用户体验上缺乏竞争力。
提升用户接受度:若受监管的港币稳定币相比现有成熟选项(如 USDC、高效银行服务)不具备显著优势或更添麻烦,机构与零售用户的采用率将难以提升。
防范长远负面影响:一个*未能达到预期的稳定币监管框架,不仅浪费宝贵资源和政策窗口期,更可能削弱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及虚拟资产枢纽的竞争力与声誉。
实现这一目标,需要监管机构、业界和学术界更深入地合作,对发行机制、应用场景和风险进行持续的专业打磨。
通过澄清概念并优化发行框架,香港有机会打造更具竞争力的稳定币生态。本文希望为相关讨论提供参考,助力条例的更好实施。